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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致2死1昏迷

发布时间:2020-11-29 点击数:3436

11月22日,柞水县下梁镇沙坪社区一组发生一起一家三口燃煤取暖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2人死亡,1人昏迷。

事件发生后,省、市政府相关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汲取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沉痛教训,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11月23日,市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冬季取暖管理,开展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文件指出,我市农村住宅冬季以燃煤取暖居多,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易发,特别是因人员防范意识弱导致事件发生的教训深刻。当前正值寒冬,将迎来村民居民燃煤取暖高峰期,抓好冬季取暖管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需要高度重视。

文件要求,一要吸取事件教训,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重视冬季燃煤取暖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明确防范煤气中毒工作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深刻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各项防范工作,坚决杜绝冬季取暖煤气中毒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检查督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行业主管原则,广泛发动各方力量,严密部署实施,立即安排开展冬季燃煤取暖预防煤气中毒的专项排查治理。

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严整改,突出农村留守人群、企业员工宿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等高危人群和重点区域,立即开展专项排查,督查引导消除燃煤取暖门窗紧闭、通风不良、烟囱漏气等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隐患。

要求各市级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本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单位、场所使用燃煤取暖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教育局负责对使用燃煤取暖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市民政局负责对使用燃煤取暖的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特殊人群住户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燃煤取暖的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类公路在建项目工地使用燃煤取暖的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市公安局负责对使用燃煤取暖的宾馆、旅社、出租房、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居住区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查。

三要广泛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救援能力。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微信、发放宣传单、举办预防煤气中毒知识讲座等方式,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普及预防煤气中毒的卫生知识和安全使用燃煤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确保煤气中毒防范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求各县(区)政府进一步完善煤气中毒事故(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处置措施,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建全应急救援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煤气中毒事故(事件)的救援及时、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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