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行业新闻>《关于推进晋陕蒙新等富煤区域煤层气的大规模开采与转化利用的提案》的答复摘要

《关于推进晋陕蒙新等富煤区域煤层气的大规模开采与转化利用的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4-09-16 点击数:319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晋陕蒙新等富煤区域煤层气的大规模开采与转化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开发利用煤层气具有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多重效益。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技术创新,大力推动煤层气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建成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煤层气产业基地,全国煤层气产量保持良好增长态势,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量稳中有升。

一、关于实施“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煤层气勘探开发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科技部组织实施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08—2020年),形成了煤层气开发评价、丛式井钻完井、增产及改造、多煤层排采、地面集输等技术体系,促进了煤层气产业发展。

下一步,科技部将在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统筹加强对深层煤层气勘探开发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

二、关于加大公益性勘查投入,精准落实规划安排,推动“三气”共探共采

“十四五”以来,自然资源部开展煤系气科技攻坚,煤层气资源勘查从传统的单一“煤储层”转向“煤系多类型储层”调查评价,先后在贵州六盘水、川南宜宾、黑龙江鸡西等地区开展煤系气资源评价。有关省区、中央企业分别在本辖区(企业)积极推进煤层气勘查。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持续开展全国重点地区深部煤层(系)气调查评价。

三、关于统筹考虑现有科研平台布局,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科技攻关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煤层气开发的重要支撑作用,国家能源局、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积极支持各类科创平台建设,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发展,促进产学研用融合;财政部通过预算安排,支持煤层气开发科技创新相关工作。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能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四、关于持续完善煤层气资源管理政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6号)、《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系列文件,明确采煤采气开采时序,简化矿业权登记程序,细化油气探采合一制度,持续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深化矿业权体制改革,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五、关于开展煤矿区“四区”联动井上下联合抽采

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煤矿区开展“四区”(规划区、准备区、生产区、采空区)联动井上下联合抽采,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编制高水平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建设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采煤采气一体化研究,探索煤与煤层气共采有效模式。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充分发挥煤矿瓦斯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四区联动”井上下联合抽采。

六、关于鼓励低浓度瓦斯利用,对瓦斯开发利用给予补贴

国家积极鼓励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国家能源局实施首批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举办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高级研修班,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进行补贴。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将按照职责继续指导有关省区、企业做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22日


在线客服
  • 销售热线
    029-86919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