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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出台“一号文件”

发布时间:2024-01-28 点击数:154

日前,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4〕1号),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其中,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是重点。

2024年,山西省实行市县政府领导干部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投入更大精力抓安全生产,定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开展为期一年的矿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矿山安全治理模式改革转型,整体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体检式”精查,常态化开展反“三违”活动。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加强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完善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库在线监测。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作业环节管理和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山西省将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矿山行业在制定并落实治本之策上作表率,推进安全管理与资源配置、产能挂钩。煤矿专项整治要完善地质先行、超前治灾、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基层基础、科技赋能、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一件事”全链条。对井工、露天煤矿井上井下全面排查“过筛子”,大力实施瓦斯、水、火、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区域性普查治理。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采掘接续、设施设备、高风险作业和关键环节管理。组织外包队伍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外包工程管理。产能120万吨/年及以上和灾害严重的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部开工,再建成150座智能化煤矿。推行“无视频不作业”。加强停产停建煤矿安全管控,实施驻矿盯守。矿山安全管理层级压减至三级以内。统筹建立煤矿保供任务完成情况动态调整机制。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布置隐蔽工作面、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法盗采、巷道式采煤、使用淘汰落后装备、以建设名义进行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山西将修订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各级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年内各级政府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严格调查评估和巡查考核,倒逼制度措施落实落细。多通报、多发督办函、多暗访,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等危害后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仅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并依法将有关企业及人员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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